
代办广东SP申请相关流程:
广东SP申请的公司需要在广东地区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向广东SP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对广东SP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广东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
广东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对已经依法设立的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S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广东申请者发出批准文件,同意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公司经营该项增值电信业务,申请者持该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在申请者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电信主管部门向其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广东SP证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审查中,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者修改和补充,广东SP申请者应当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放弃申请。申请者修改和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查工作时限内。
电信主管部门在审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发现广东地区申请者提交虚假证明文件的,应当不批准其申请,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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