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BBS申请办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网站在提交申请资料前,首先要了解申请互联网电子公告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3号令)、《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 (第一批) 》(信息产业部31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公告服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信部电【2001】166号)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本省网站主办者拟开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提出书面专项申请。
广东省辖区内网站主办者申请开办电子公告服务须提交以下材料:
对于已经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经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申请书;
2、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列表(附专职版主身份证复印件);
3、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4、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5、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
(1)上网用户登记程序;
(2)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技术保障设施。
6、本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表:
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列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及学历证书、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计算机类毕业证书、职业、职称资格证书等)
7、其他相关资料:本单位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网站及论坛接入服务协议合同及接入商资质证明复印件、本单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备案网站还应提交从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公共查询处打印的备案登记信息、相关信息服务业务前置审批证件复印件。
上述这些政策规定以及办理BBS所需材料是申办BBS的基础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广东省BBS就不能申请。